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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印发 《贯彻落实〈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 (2016-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印发
《贯彻落实〈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 (2016-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职成厅〔201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扶贫办(局),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扶贫办(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扶贫办:
为贯彻落实《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2016-2020年)》,我们制定了实施方案。现将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
2017年5月22日
贯彻落实《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 (2016-2020年)》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教发〔2016〕15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等部署,完善职业教育扶贫工作机制,更好发挥职业教育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确定的东西部扶贫协作关系和教育部推动相关省(区、市)建立的教育对口支援关系,全面落实东西职业院校协作全覆盖行动、东西协作中职招生兜底行动、职业院校参与东西劳务协作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不让一个地方掉队。
二、工作原则
(一)全面覆盖与重点推动相结合。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统筹协调、督促推进,东西部省(区、市)全面落实对口帮扶任务,实现帮扶对象、协作领域的全覆盖。针对特殊困难地区,采取超常规的方式合力攻坚,不留贫困死角。
(二)教育扶贫和产业发展相结合。围绕中央实施“五个一批”的要求,发挥职业教育在精准脱贫中的特殊优势,以教育促产业、以产业助脱贫,推广“教育+产业+就业”“学校+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实现造血式扶贫。
(三)精准脱贫与职教发展相结合。以职业教育助推精准脱贫,以精准脱贫带动职业教育发展。围绕脱贫攻坚的部署和需求,盘活、扩大优质职业教育资源,进一步做强中职、做优高职、做大培训,增强职业教育办学的针对性,形成精准脱贫与职教发展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四)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相结合。既重视学历教育,确保贫困地区有需求的青少年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能;也重视继续教育,面向贫困地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开展培训,整体提升当地人力资源水平。
三、协作关系
(一)按照中央确定的东西部扶贫协作关系,东西部地区省(区、市)开展对口协作。
(二)新疆、西藏、四省藏区依照现行的对口支援关系,相关省(区、市)继续推进对口协作。
(三)东部10个职教集团与滇西10州市,双方有继续合作意愿的,保持现有的对口帮扶关系;双方有调整意愿的,结合中央确定的东西部扶贫协作关系,及其他省份的合作意向,重新选择建立对口帮扶关系。
(四)各省(区、市)也可结合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行动的实施,在落实上述协作关系的基础上,按照自愿原则,搭建省(区、市)内外学校间的结对帮扶关系。
(五)鼓励吸收开放大学(电大)教学点参与行动计划,纳入结对协作关系。
四、协作内容
1. 落实东西职业院校协作全覆盖行动。东西部地区省(区、市)按照《行动计划》要求,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集团、职业院校等建立结对合作关系,开展互派挂职干部、共建特色专业和实训基地、师生交流等协作,探索委托管理、共建分校、组建职教集团或学校联盟等深度合作形式。各地2017年9月底前完成部署和启动,后续年度持续实施。
2. 落实东西协作中职招生兜底行动。东西部地区省(区、市)按照《行动计划》要求,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兜底式支持西部地区省(区、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到东部地区省(市)接受优质中等职业教育。教育部每年上半年结合部署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组织东西部地区对口省(区、市)开展兜底招生合作,相关省(区、市)按照招生通知要求落实招生任务。中西部扶贫部门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招生组织动员工作,充分发挥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负责人的作用,组织动员贫困家庭子女到东部发达地区接受优质职业教育。东部发达地区的扶贫部门要配合教育部门出台并落实对中西部贫困家庭子女到本地接受职业教育的特惠扶持政策。
3. 支持职业院校全面参与东西劳务协作。各省(区、市)利用财政扶贫资金、东西扶贫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等经费,设计实施公益性职业培训项目,支持职业院校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等。各地编制培训计划、持续实施,在保证培训覆盖面的同时,力争推出一批品牌培训项目。
五、组织实施
(一)工作协调。按照《行动计划》确定的工作协调机制,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相关工作,建立考核评估制度。各地要按照要求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的按时有效落实。将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优质职业教育作为国家扶贫督查巡查重要内容,纳入东西扶贫协作的考核内容。
(二)任务对接。东西部地区省(区、市)对口协商制定落实《行动计划》的工作方案,逐条进行细化分解任务,制定全周期计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对口合作协议,并于2017年9月底前将工作方案和协议文本报送教育部。教育部将召开工作部署和推进会,组织东西部地区省(区、市)对口签约。
(三)定期调度。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依托专门机构,搭建《行动计划》工作推进管理平台,建立动态实时填报和定期汇总分析制度。实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各地每年12月前向教育部、扶贫办报送年度计划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