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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天津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9日 点击数: 字号:【小】 【大】

 

各区教育局、市教委直属校:

为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研究,推进大中小学德育工作一体化改革创新,做好2022年天津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对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科研引领,切实将党和国家关于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要求落细落小落实,着力构建方向正确、内容完善、学段衔接、载体丰富、常态开展的德育工作体系。聚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律,遵循教书育人规律,准确把握大、中、小学各学段德育工作目标,认真研究各学段的德育内容、德育途径、德育方法、德育管理和德育评价的规律,推进大中小学德育工作一体化进程。

二、申报内容

1.课题申报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宗旨前提下,按照《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教基〔2017〕8号)和《市教委关于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7〕5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自拟副标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共30项课题,不区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

三、申报条件

学校专职德育干部、班主任,开展学科德育研究和教学工作的教师,均可申报。由各区、各直属校择优推荐,每个区推荐不超过2个课题,每个直属校推荐不超过1个课题。

四、结项要求

课题要求完成3项研究成果。(结项标准见附件2)

课题立项后不得变更申请人、不可延期,否则予以撤项。

五、申请办法与材料寄送

1.请填写《天津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在2022年7月30日前,由各区教育局将申报书电子版和加盖教育局党委公章后的申报书扫描pdf版发至指定邮箱。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2.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3.本中心将组织专家团队对所有申请课题进行匿名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联系电话:天津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研究中心 23280083

邮箱:deyu@tjfsu.edu.cn

 

附件:1.《天津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研究课题申报书》

      2.《天津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研究课题结项标准》

      3.《天津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研究课题指南》

 

 

 

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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