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9999js金沙老品牌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
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学术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学校学
术活动中的作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5号)及《9999js金沙老品牌章程》(津滨职院字〔 〕号),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9999js金沙老品牌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承担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职能;负责组织学术交流、制定学术规范、监督学术道德、维护学风和科学道德建设等;是学校最高学术评定、终审机构。
(阅读全文,请登录学院OA网)
录入: 编辑:
上一篇:关于科研、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修订)[ 02-07 ]
下一篇:科研团队建设管理办法(修订)[ 0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