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天津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09年职业教育论坛通知
文 件
津教委专〔2009〕12号
关于举办“天津职业教育改革
与发展——2009年职业教育论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天津职业教育的示范作用,总结教育部与天津市共建职业教育改革实验区的经验,继续推进职业教育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服务,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促进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拟于2009年11月份,举办“天津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2009年职业教育论坛”活动。
本次论坛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市政协科技教育委员会主办,天津工程师范学院承办。会议将邀请全国政协领导、教育部及实验区领导小组成员,天津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邀请我国职业教育资深专家、学者,中高职院校负责人和企业家参会并进行深入地研讨与交流。
本次论坛以“天津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为主题,具体内容是:探讨适应天津经济发展的职业教育战略、政策与方针;职业教育改革实验区体制、机制创新研究;示范校与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与人才培养; “双证书”与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建设与保障。
希望各有关单位、市政协委员和广大教育工作者,根据会议主题和内容,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撰写论文(见附件),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本次活动圆满成功。
附件:“天津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2009年职业教育论坛”征文启事
二○○九年八月十九日
主题词:职业教育 论坛 通知
(共印350份)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
“天津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2009年
职业教育论坛”征文启事
一、 征文时间
2009年8月20至
二、征文对象
各职业院校、教育机构、有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部分企业,市政协委员、教育工作者、研究人员及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文参考范围
1.适应天津经济发展的职业教育战略、政策与方针;
2.职业教育改革实验区体制、机制创新研究;
3.示范校与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与人才培养;
4.“双证书”与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建设与保障。
四、来稿要求
1.篇幅在5000字以内,请用A4纸打印,同时提供电子版。
2.请务必在稿件正文后注明作者姓名、单位电话/手机、地址和邮编等,以便联系。
3.论文将聘请专家进行评审,并编辑论文集。
五、投稿方式
稿件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tjzjlt@126.com,同时将文字稿邮寄至:天津工程师范学院职教所。
邮编:300222 (信封上注明“征文”字样)。
凡收到E-mail投稿后均给予回复,如未收到投稿回复,请通过电话确认。
如有其他不明事项,请与论坛组委会联系。
六、联系人
周明星 刘宏磊 刘淑芳 刘营
电话: 88287092
传真:88287092
Email: tjzjlt@126.com
“天津职业教育与改革发展”论坛组委会
二○○九年八月十九日